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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暖按面积收费将逐步“退市” 我省要求新竣工建筑今冬全按用热量收取取暖费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30日11:17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济南7月29日讯(记者张璐)从今冬采暖期开始,我省所有新竣工建筑及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取消按面积计价收费,按用热量计价收费,采暖按面积计价收费将逐步退市。29日,省住建厅负责人在全省公共租赁住房工作会议上透露了这一消息。

  按照规划,2012年底前,我省大型公共建筑全部完成供热计量改造并按用热量计价收费。为进一步推进供热计量改革,我省还将全面建立实施供热计量产品推荐目录制度,形成规范有序的供热计量产品市场。

  据介绍,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变按建筑面积收费为按实际用热量计价收费,是促进建筑节能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

  住建部等国家四部委日前出台规定,从今年冬季采暖期开始,北方地区所有新建建筑和完成节能改造的既有建筑,由按建筑面积收费改为按实际用热量收费,热计量收费比例达不到全部集中供热建筑面积25%的,不得参评国家园林城市、中国人居环境奖,不得申报国家可再生能源示范市,申报全国文明城市时不予会签。

  我省将加快供热计量改革步伐,尽快建立供热计量收费价格机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物价局,按“合理补偿成本、促进节约用热、坚持公平负担”原则,将出台全省供热计量价格指导意见。各地可先按面积计算并一次性收取用热费,采暖期结束后,再与计量价格指导意见进行对比,按照“多退少不补”的原则结算,以后逐步过渡到“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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