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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警方昨撤销刑事拘留决定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30日15:31  新民晚报

  

遂昌警方昨撤销刑事拘留决定

  新民图表董春洁

  本报记者罗震光

  今天,人民日报、新华社纷纷发表评论,认为遂昌县公安局存在明显的滥用公权力的嫌疑。

  因曝光上市公司凯恩股份,记者仇子明居然被上市公司所在地浙江省遂昌县公安局网上通缉。昨天,在丽水市公安局的责令下,遂昌县公安局表态,对仇子明因“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采取刑事拘留的决定不符合法定条件,撤销对仇子明的刑事拘留决定,并向其本人赔礼道歉。

  似乎圆满的结果,却让人对新闻舆论监督的现实境遇产生忧患。中央数次明确肯定了新闻舆论监督对于推动各地工作的积极意义,但各地阻挠记者正当采访甚至殴打记者的事件时有发生。更有甚者,有地方政府将新闻媒体视为“洪水猛兽”,将新闻舆论监督看作维护社会稳定的对立面,利用公权力千方百计给新闻舆论监督设置障碍。

  缘起:企业遭受了诬告和诽谤

  作为凯恩股份的实际控制人,王白浪始终觉得自己有一肚子的委屈。他向记者提供的《凯恩遭受商业毁誉有关情况的说明》中称,“凯恩遭受了有组织、有计划的全方位攻击,从各个层面对凯恩进行恶意诬告和诽谤。从2008年开始,凯恩相继接受了监管部门、银监会、纪检委、国税局、地税局等众多部门的审查,审查的起因都是这些部门接到匿名举报,审查结论均为不实诬告。”

  “在2009年我们就发现有人在网上发诽谤帖子,标题为《‘披着羊皮的狼’——王白浪:凯恩股份实际控制人》。2010年4月以来,我们又在中华网、人民网、丽水信息港等十几个大型网站BBS论坛上,发现了标题为《揭黑:中国国企第一贪——用89万侵吞6亿国有资产》《揭黑:如何空手套白狼侵吞上市公司巨额资产》的帖子。”

  王白浪表示,由于负面报道内容越来越多,给凯恩集团的整体商业信誉、营商环境都造成了恶劣影响。为制止上述影响进一步扩散,还企业一个正常的生产经营环境,今年5月15日,公司以商业毁誉为由,向遂昌县公安局报案。

  回应:王白浪坚称“自身清白”

  仇子明文中涉及凯恩股份的多个关键问题,王白浪认为严重失实。他表示希望仇子明公布凯恩幕后交易的证据,并希望公安部门继续追查幕后主使。

  其中最核心的关键问题是,王白浪及其他15名自然人在凯恩集团转制过程中,是以什么价格买下了集团资产?

  仇子明曾在文中称,凯恩集团改制“偷天换日”,他所得到的遂昌县委【1998】25号、遂改【1999】24号文件,均有国有企业改制时,“对整体购买且购买时一次性付清价款的,经收取部门批准,可按购买数额的大小给予15%左右的价格优惠”等表述。而凯恩集团在改制时,王白浪等16名自然人以一五折的价格,就将凯恩集团资产拿下,而非政府文件所说的八五折价格。

  王白浪说:“这次转制是在政府相关部门的主导下进行的,具体由国资部门负责,他们是‘甲方’,也就是转让方。操作过程也是严格按照政府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的。我可以负责任地说,转让绝对符合要求,最后也经过了浙江省财政厅的审批。”

  分歧:是否利诱不成转而威逼

  双方产生巨大分歧的另一个关键点是,仇子明公开宣称凯恩在得知他关注此事,并开始进行采访后,曾数次用不同形式来贿赂他和他供职的报社,而王白浪予以了否认。

  仇子明在其微博中写道:“公司贿赂我5位数以上的钞票,不要;公司贿赂我一台笔记本电脑,不要。行贿我本人未遂,又以6位数以上的广告费变相行贿我的报社。”

  纵观仇子明所写的报道及其被遂昌县公安局网上通缉的事实,只要稍具逻辑分析判断能力,人们就能从其表象后得出结论:凯恩因利诱仇子明不成,转而实施威逼手段。

  王白浪对此完全否认。他说:“从时间上看,我们报案在前(5月15日),仇子明来遂昌采访(5月23日)在后,凯恩集团的报案不是针对仇子明的报道。”至于是否有行贿事实,王白浪说:“我曾亲自到上海试图和仇子明及他所供职的报社做沟通,沟通过程很顺畅。关于行贿记者或报社,我本人从来没有这方面的想法。不过我们公司请了至少3家财经公关公司,他们是不是想要这样做,我就不知道了。”

  转折:遂昌警方开新闻发布会

  昨天,遂昌县公安局召开了一次为时仅4分钟的新闻发布会。

  会上,遂昌县公安局副局长谢炳洪宣读了由丽水市公安局新闻办提供的新闻通稿。在新闻通稿中,遂昌县公安局承认,该局是根据仇子明“公开发表文章的内容”,才“认定仇子明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并于7月23日以该罪名对仇子明作出刑事拘留的决定。丽水市公安局经过调查核实,责令遂昌县公安局立即撤销对仇子明的刑事拘留决定,并向其本人赔礼道歉。

  比照遂昌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发出的通缉令内容,新闻通稿中有一些细节上的差别。通缉令称,“2008年以来,该犯罪嫌疑人利用网络散布虚假信息及公开散发传单,诋毁某公司,严重影响该公司生产经营,其行为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名”。而在新闻通稿中,“公开散发传单”等说法被删去。

  作为新闻发布会的召开方,遂昌县公安局的两位同志显然并不准备在现场做进一步的解释、说明和沟通。当谢炳洪读完通稿后,遂昌县公安局政治处主任应事建立即宣布会议结束,随即两人匆匆离去。

  目前:记者仇子明仍然“潜伏”

  据悉,经济观察报社昨天上午已将相关材料上交到中国记协和新闻出版总署。针对仇子明被通缉一事,中国记协书记处书记李存厚表示,公安局撤销通缉是好事,现在的情况还没有完全调查清楚,如果记者在新闻采写的过程中不存在错误和违规行为,记协就会维护记者的合法权益。新闻出版总署相关人士也表示,对于记者正常、合法的新闻舆论监督肯定是支持的,现在已经要求浙江省新闻出版局进行了解和调查。

  另外,尽管网上通缉令已被取消,但仇子明至今还处“潜伏”状态,没有上班。有接近仇子明的朋友告诉本报:“尽管他终于实现了‘做个名记者’的理想,但现在压力很大。手机一开,就有无数电话打进来,所以他只能隔天深夜短暂开机,看看短信什么的。”

  【焦点背景】“通缉门”背后的3亿元纠纷

  除了被通缉记者仇子明外,线人翁安余的被捕,也是此事件的另一个焦点。

  翁安余是7月27日中午,因“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在办公室被杭州小营派出所民警传唤,并于当天晚上带到遂昌正式刑拘。翁安余的职务身份,是杭州紫晶置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也正是他,为仇子明提供了大部分凯恩集团的相关材料和举报证据。那么,周京长的杭州紫晶置业和王白浪的凯恩集团之间到底存在什么关系?翁安余为何要积极举报凯恩集团呢?

  “周京长想抢走我们的一块地!”王白浪的胞弟王静波说。

  周京长的哥哥周雪长也透露,两大家族企业的确存在严重的商业纠纷,目前已经进入法律程序。

  据了解,周京长和王白浪,不仅同是丽水遂昌县人,而且也是多年的合作伙伴。但目前两人及各自控制的公司却因为一幅土地反目成仇、对簿公堂。惹出事端的那幅土地在2006年拍下,当年就增值为3亿元。

  【焦点链接】用公权力压制媒体监督事件

  辽宁西丰进京抓记者

  2008年1月1日,由法制日报社主办的《法人》杂志发表《辽宁西丰:一场官商较量》一文。因为这篇报道涉及辽宁省铁岭市西丰县县委书记张志国,西丰县公安局以“涉嫌诽谤罪”为由对采写报道的法制日报记者朱文娜立案调查。1月4日,西丰县公安局多名干警赶到法制日报社对该记者进行拘传,未果。

  张志国后被网民称为“史上最牛县委书记”,此事成为全国性大新闻。2月5日,铁岭市委召开常委会听取调查组汇报后认定,张志国身为县委书记,法治意识淡薄,对进京拘传记者事件负有不可推卸的直接领导责任。为此,市委决定,责令张志国引咎辞职,并向市委写出深刻检查。

  湖北石门发公文骂记者

  2009年6月,一份标题为《成德林——一条披着记者“羊皮”的狼》的公文被网友称为了“史上最牛公文”,因为该公文抬头写着“中共石门县委宣传部”,并盖着公章寄给了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湖南省委宣传部、湖南省新闻出版局。“狗日的”“丧家之犬”“疯狗”“黄鼠狼”等字眼充斥其中。

  这份公文的拟定和发布人是湖南省石门县委宣传部副部长贺欣初。他认为《中国妇女报》湖南记者站记者成德林是一个“麻烦制造者”,“几乎没有给家乡写过一篇正面报道”。贺欣初称,近几年中,成德林以记者身份举报、曝光过石门县30多个委办局和乡镇的各种问题,严重损害了当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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