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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港渔业船舶安全管理
办法(草案)征询公众意见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30日15:46  新民晚报

  本报讯 市政府正在进行《上海市渔港渔业船舶安全管理办法》的制订工作。管理办法(草案)及背景情况介绍已在“中国上海”门户网站(www.shanghai.gov.cn)、“上海政府法制信息网”(www.shanghailaw.gov.cn)和“东方网”(www.eastday.com)公布。市民和各有关单位可以将书面意见直接寄送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也可以发送电子邮件。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0年8月11日。

  来信地址:上海市人民大道200号,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经济法规处,邮编:200003

  电子邮件地址:fzbjjc@shangha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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