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30日电 台湾《中国时报》30日刊出社论《肃贪的关键在决心 不在机构》说,台湾关于独立、专责的廉政机构之议,时不时就冒出头来,成为朝野宣示反贪的标的,但先不论“廉政署”组织还有很多讨论空间,肃贪此时此刻就可做、该做,反贪先从清理自家院墙开始,这才是反贪取信于民最重要一步。
文章摘编如下:
高院法官集体收贿事件,让马英九毅然宣示成立“廉政署”,贯彻政府肃贪决心。不过,设立“廉政署”之议非自今日始,过去二十多年来,次次提案,每每夭折,民意机关担心搬石砸自己的脚,专家学界则怀疑叠床架屋的组织,不是担心其会沦为打击异己的工具,就是认为其根本难以发挥作用。
早在一九八七年,还是国民党的前“立委”赵少康就在“立法院”提案成立专责的廉政机构“反贪污局”,连署“立委”高达102位;再隔六年,已成新党的赵少康再度提案成立“廉政总署”,连署“立委”骤降为23位。
一九九六年,第一次“总统”民选期间,设立“廉政公署”或提升肃贪机关位阶,是不分党派候选人的政见。紧接着的二、三年中,“立委”们亦曾在“立法院”连署提案“行政院廉政署组织条例草案”,同样的,二零零零年“大选”,不同政党的候选人同样都提出成立专责廉政机构。
此刻马政府再提“廉政署”,说法是“组织架构与工作职掌与民进党时代的版本差异不大”,民进党会支持吗?可能也未必。不论从组织权柄的扞格,或者打心底对政治对手的不信任,都能成为反对“廉政署”的理由。
二十三年来,独立、专责的廉政机构,时不时就冒出头来,成为朝野宣示反贪的标的,我们相信马“总统”的决心,但却很难相信“立法院”会呼应要求,将“廉政署组织条例”草案列为下会期优先法案,并顺利三读,先不论“廉政署”组织还有很多讨论空间,我们必须提醒所有可能与“廉政署”“火网交叉”的机关和人员,肃贪此时此刻就可做、该做,反贪先从清理自家院墙开始,这才是政府反贪取信于民最重要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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