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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通社:中国军队士官制度改革 提升人才稳定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30日17:39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7月30日电 香港中通社29日刊出特稿说,中国军队士官制度将实行重大改革。日前由中央军委颁发的修订后的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公布。有分析认为,新条例意在与国际接轨,进一步提升中国军队人才的稳定和储备能力。

  文章摘编如下:

  中国军队士官制度将实行重大改革。日前由中央军委颁发的修订后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对外公布。《条例》将中国军队的士官分期服现役制度更改为分级服现役制度。同时,士官军衔制度也有更改,士官军衔由6个衔级调整为7个衔级。《条例》将于8月1日正式施行。有分析认为,新条例,意在与国际接轨,进一步提升中国军队人才的稳定和储备能力。

  新《条例》与原《条例》相比,一个最大的变化是士官服现役制度的变化。据《新京报》报道,新《条例》规定,士官实行分级服现役制度。士官分级服现役年限为:初级士官最高6年,中级士官最高8年,高级士官可以服现役14年以上。初级士官、中级士官在本级最高服现役年限内,按照岗位编制规定确定服现役时间。

  在士官军衔管理上,新《条例》将士官分为7个衔级,分别是一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四级军士长、上士、中士、下士。其中,一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属于高级士官,四级军士长、上士为中级士官,中士、下士为初级士官。而按照原《条例》的划分,士官军衔为六级至一级士官。

  上海国防战略研究所副所长赵楚认为,中国军队的士官服现役制度实际上是从志愿兵役发展而来,并不是真正的士官制度。在以前的士官制度中,最大的问题是身份职能不明,而这对于士官的待遇、退休复原、子女的上学安排都带来了很大的影响。而分级服现役制度就解决了这个问题,可以根据每一名士官的级别来制定标准并去执行。实际上,新条例无论分级管理还是军衔调整都逐步与国际军队制度接轨,更有利于士官服役的稳定和管理。

  有专家认为,这次士官制度改革,是继1999年士官制度改革后的又一次重大政策制度调整。

  据《法制晚报》报道,总参军务部副部长陈东登表示,对现行的士官制度进行调整完善,是适应建设信息化军队、打赢信息化战争的需要:“通过完善法规制度,调整政策机制,使我军的士官制度能够更好地集聚人才、培养人才、保留人才,为部队战斗力建设提供人才保障。”

  据悉,此次士官制度改革,凸显以下几个方面:其一是增加高技术士官编制。其二是调整士官结构比例。其三是调整士官军衔制度。四是改进士官选拔方法。实行士官注册制度和专业技术士官任职技能资格制度,建立了选取高级士官专家评议制度。中国军网的报道认为,此次士官制度改革对中国军队现代化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此外,改革对士官的培训、管理,以及工资待遇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将在军队中产生广泛积极影响。(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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