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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将建立涉军案件审判工作组织机构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30日18:09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7月30日电(记者 张蔚然)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涉军案件审判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要建立健全涉军案件审判工作组织机构。

  《通知》规定,受理涉军案件较多的中级、基层人民法院,可设立专门合议庭或审判庭,其他人民法院也要有相对固定的合议庭、独任审判员审理涉军案件。

  《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加强与驻地部队的联系沟通,建立健全军地联席会议、涉军案件信息通报、重大涉军案件督办等制度,军地两方要共同参与,形成合力,有效开展涉军维权工作。

  对于地方法院代表反映强烈的涉军案件性质确认难、送达难、取证难、执行难等问题,《通知》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法院要积极与军事法院协调,明确规定了军地协同配合解决的具体办法。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通知》明确提出要抓住审判工作中的关键问题,提高涉军案件审判水平。例如,有的部队提出,对边远艰苦、交通不便的部队起诉的,建议采取信函、传真等方式立案,借助互联网、视频系统等进行案件审理,《通知》采纳了建议,进一步畅通诉讼绿色通道,为边海防和驻地偏远部队及军人、军属提供了诉讼便利。

  研究室负责人表示,涉军案件不仅仅要加强对军队和军人军属一方的利益保护,而是要对当事人各方的权利都要平等保护,因此加强军地双方的协调配合非常重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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