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特约记者刘德安 通讯员蔡绍兰 付连珍)云南省会泽县粮食局原局长尚友沁滥用职权出售县级储备粮,以归还被其挪用的单位粮食贷款;多次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日前,会泽县法院一审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尚友沁有期徒刑八年,并处没收财产18.4万元。
会泽县检察院指控,尚友沁在担任会泽县粮食局局长期间,滥用职权,将县粮食局从农业发展银行贷到的粮食贷款挪用于购销农资,准备销售后为单位谋取经济利益,后因贷款到期无法偿还,尚友沁就打起了储备粮的主意。
根据会泽县政府储备粮管理办法规定,动用储备粮要由县发改局及县粮食局会同县财政局、农业发展银行会泽县支行提出动用方案,报县政府批准方能进行。尚友沁却未按程序报批,擅自决定将会泽县的县级储备粮250万公斤全部出售,以偿还贷款。至案发时,被尚友沁所卖掉的储备粮尚未入库补齐,给国家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和恶劣的社会影响。此外,尚友沁还收受他人贿赂18.4万元。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