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韩兵 通讯员崔亚军秦雨虹 乔巍)记者从7月28日结束的黑龙江省检察经费保障工作会议上获悉:该省各级检察院在检察经费保障方面不等不靠,广拓渠道,千方百计赢得各方支持,为检察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有力的经费和物质保障。
齐齐哈尔市各级检察院把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作为赢得党政领导和人民群众信任和支持的重要条件。他们先后查办了市农行龙沙支行原行长王某挪用公款3267万元案,市政府原副秘书长祝某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1000余万元等案件,为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得到了党委、政府和群众的充分肯定。2009年,齐齐哈尔市干警人均公用经费3.09万元,是经费保障标准的147.1%。建三江农垦分局对于检察机关的经费实行刚性化预算专款专用,追加款项特事特批的办法,从制度上保证检察机关的经费。漠河县委、县政府每年安排年度预算时,都优先考虑检察院的经费。哈尔滨市南岗区检察院在经费使用上开源节流,实行“全院一本账,审批一支笔,建设一盘棋”,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监督检查。
经过几年的不懈努力,黑龙江省检察机关经费保障水平有了大幅度提升,特别是2006年以后,基层院的公用经费有了机制性保障,公用经费年均增长20%。县级检察院公用经费保障机制已初步建立,政法专项资金呈逐年上升趋势,全省共有6个分市院和132个县级院享受中央和省级政法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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