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骗取钱财,谎称自己认识司法机关的领导,可以疏通关系从看守所“捞人”,结果自己领刑受罚。7月28日,经河南省登封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市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王宝刚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一些涉嫌犯罪的人被关进看守所后,其家属总会想方设法“营救”。仅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王宝刚从中窥到了“商机”。去年6月的一天,王宝刚得知本村村民张某的儿子因涉嫌盗窃被关进看守所,张某正在四处“活动”的消息后,遂登门找到张某。他以自己认识郑州市中级法院、新密市公安局等单位主要领导为名,谎称可以从中疏通关系,将张某的儿子从看守所释放,先后骗取张某现金共计3.4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宝刚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但鉴于其自愿认罪,积极退赃,可酌定从轻处罚,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郭丛生康少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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