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创建星级卫生街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府办〔2008〕39号)的规定,广州市爱卫办组织有关专家对越秀区大新街等14条街道创建广州市一星级卫生街道工作进行了暗访调研和考核评估。越秀区大新街、珠光街、人民街、登峰街、矿泉街,海珠区凤阳街、南石头街、赤岗街,荔湾区金花街、多宝街、岭南街,番禺区洛浦街,萝岗区永和街、萝岗街,通过组织开展星级卫生街道创建活动,市民卫生意识不断增强,环境卫生面貌得到改善,除害防病工作绩效明显,整体卫生水平达到了《广州市一星级卫生街道标准》的要求。
为保证创建质量,坚持长效管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广州市爱卫办决定对以上14条街道创建广州市一星级卫生街道工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周。
如有不同意见,可于2010年8月14日前,以信函形式向广州市爱卫办举报,举报内容必须真实。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通讯地址: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2楼市爱卫办
邮编:510030
广州市爱卫办
二〇一〇年七月三十一日
关于对越秀区大新街等14条街道待命名
广州市一星级卫生街道进行公示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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