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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获通过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记者刘春燕 实习生狄露露 朱怡亭)昨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通过《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首次将“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写入条款,定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规定:发包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不得拖延付款;否则,由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影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承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或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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