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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大幅提高独生子女费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31日06:07  东方早报

  上海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实施近30年,每月奖励标准仅2.5元,独生子女父母年老退休一次性奖励标准仅2300元。

  早报记者俞立严

  从1981年起,上海市独生子女父母每月领取2.5元独生子女奖励费,2010年,该奖励费标准仍为每月2.5元,迄今已近30年未调整。昨天,上海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听取和审议贯彻实施《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情况等报告。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过低等情况引起关注,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建议,大幅度提高上海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和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扶助等费用标准。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近期对《条例》实施6年来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目前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扶持措施存在两个问题。一是标准长期未作调整,如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实施近30年,每月奖励标准仅2.5元,独生子女父母年老退休一次性奖励标准仅2300元,奖励费用占居民收入的比重不断下降。二是某些规定限制太严,比如独生子女出现意外伤残或死亡时,必须满足独生子女未满16岁及不愿再生育和收养子女两个条件,父母才可以获得区县政府给予的一次性补助。

  执法检查组建议,全面梳理、修订《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及相关规章制度,大幅度提高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和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扶助等费用标准,研究改进独生子女意外伤残死亡补助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中存在的一些不合情理的限制性规定,使各项政策与时俱进、体现人性关怀。

  目前上海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已陆续进入老年时期,预计2013年起,上海市新增老年人口中80%以上将为独生子女父母。由于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功能日益弱化,独生子女父母的养老问题更加突出。对此,市人口计生委主任谢玲丽表示,上海作为全国最早实行计划生育的城市,基本具备了完善生育政策的条件,建议市人大通过修订《条例》的形式进一步完善生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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