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新小区没过渡公交站不能入住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31日06:07  东方早报

  早报记者俞立严

  昨天,上海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表决了关于修改《上海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新的草案提出,根据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服务的公益性特点,建立职工工资增长与其产生的社会效益“挂钩”机制。另外,市交通有关负责人昨天表示,今后如果过渡站点未设置,上海的新建小区不能入住。

  据市民反映,部分公交线路设计不合理,往往加剧了百姓乘车难。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认为,为了更好地了解群众的出行需求,市和区、县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公共汽车和电车客流调查和线路普查,并将调查和普查情况作为优化线网和开辟、调整、终止线路的依据之一。建议增加“客流调整和线路普查”的规定。

  “一旦有人住进去了,就应该有过渡措施。”市交通局负责人昨天在市人大接受采访时强调上海新小区公交站点的设置,昨天表决的新草案规定,市和区、县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为新建居住区等建设项目同步配套公共汽车和电车线路,或者与临近公共交通站点接驳的线路。市交通局有关负责人昨天表示,今后如果过渡站点未设置,上海的新建小区不能入住。

  昨天的新草案对细化公交企业的评议内容也作了考虑,并将相关条款调整为:“市和区、县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对经营者的营运服务状况进行评议,评议内容主要包括营运服务、安全行车、市民评价等。评议结果作为授予或吊销线路经营权的依据之一。”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