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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女也可上户口

  本报讯(记者 彭翔 实习生 郏霞秀 李细慧)昨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获悉,为配合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长沙市公安机关已在全市开展户口整顿工作,此次整顿首次将境外人员纳入普查范围,而非婚生子女也可按政策规定上户口。

  人户分离人员最好迁往常住地

  据记者了解,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将于11月1日零时展开,主要是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为配合此次全国人口普查,市公安局人口管理部门已于5月起启动全市范围内的户口整顿,该行动将持续到9月30日。在户口整顿期间,公安机关将全面摸清常住人口、暂住人口的情况和资料,并且首次将境外人员的情况和资料数据列入了普查范围。

  在整顿户口期间,公安机关将动员人户分离人员将户口迁往常住地,如因政策所限不能迁移的,在现居住地登记为暂住人口。对户口登记项目内容与居民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存在差错的,要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变更、更正,以做到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公民身份证号码顺序登记表、人口信息与居民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

  重点解决无户口人员落户问题

  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支队长叶建平向记者介绍,公安机关将重点解决无户口人员落户问题。对于因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未落户的小孩,要严格按照省公安厅、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加强出生户口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办理出生户口登记。

  警方表示,针对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子女的户口登记,可以凭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或村(居)委会出具的有关证明、生育证或者违法生育社会抚养费专用收据,经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并登记生育证号或者专用收据号后即可登记上户。没有生育证或者违法生育社会抚养费专用收据的,公安派出所亦应登记上户,但应在30日内通报所在乡镇或者街道计生办,不得以任何理由不登记或缓登记上户,且不得将登记情况作为行政管理和处罚的依据。

  市民可通过电话进行情况核实

  据了解,在户口整顿期间,公安机关将帮助市民办理“八种户口登记事项”中的一项或多项:即常住户口登记;暂住人口登记;出生登记;死亡登记;人在户不在登记;户在人不在登记;市内居民办理户口迁移,在符合迁入地的户口准迁条件下,只需持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到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户口网上迁移手续;变更、更正事项登记。警方表示,如市民在9月30日以前因种种原因不能回来与核查工作人员见面、登记、核实,请及时与辖区居委会、村委电话联系,核查工作人员将通过电话与您核实并登记。

  民警提醒广大市民,应预先准备好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学历证、护照等相关证件以备民警查实。市民如发现有人瞒报、重报户口的,以及对户口登记事项进行伪造、涂改和将户口证件转让、出租、出卖等违法行为的,可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市民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731-82587549、82587545、88665249,民警将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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