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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院将建涉军案件审判工作组织机构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31日10:52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7月30日讯 记者 王斗斗 实习生 陈迹 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涉军案件审判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要建立健全涉军案件审判工作组织机构。

  通知规定,受理涉军案件较多的中级、基层人民法院,可设立专门合议庭或审判庭,其他人民法院也要有相对固定的合议庭、独任审判员审理涉军案件。

  谈到通知发布的背景,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负责人称,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军队使命任务拓展,军队建设和多样化军事任务中遇到的涉法涉诉问题日益增多,案件类型进一步复杂化,涉军案件审判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为了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迫切需要制定新的规范性文件,破解涉军案件审判工作难题,进一步规范涉军案件审判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法院抓住涉军案件审判工作中的关键问题,依法确定涉军案件范围,突出抓好重大案件的审理,进一步畅通诉讼绿色通道,更加深入扎实做好调解工作,确保生效裁判的及时执行,扩大审判效果延伸司法服务。

  在加强组织领导方面,通知还对各级法院如何搞好涉军案件审判统筹督导,如何加强审判队伍建设,如何建立报告、通报制度,如何营造司法拥军的良好氛围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以进一步推动涉军案件审判工作全面深入发展。

  对于地方法院代表反映强烈的涉军案件性质确认难、送达难、取证难、执行难等问题,通知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法院要积极与军事法院协调,明确规定了军地协同配合解决的具体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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