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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愿新收费政策不是搞历史倒退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31日13:57  金羊网-羊城晚报

  □主持人:孙朝方

  评头品足

  明天起,广州物业管理将全面实施新的收费管理政策。与原先不同的是,政府主管部门将整个物业服务内容细分为5个部分,并针对不同的服务内容制定相应的收费标准,从而形成“菜单式”的物管服务收费明细表。此次推出的物管收费菜单共分5个档次,政府指导价最高上限由原先的1.96元/平方米提高到2.8元/平方米。

  【网友评论】

  新浪网友:物业管理的事必须经业主大会通过,这是“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这是最高行政法规,地方政府不得违反。

  搜房网友:黄金楼市通过电访和现场踩点的形式,搜集广州107个主流楼盘的物业服务费数据,发现有25个楼盘的物业服务费已经超过新出炉的政府指导价最高2.8元/平方米·月的限价标准,约为调查总量的四分之一,其中甚至有6.8元/平方米·月的“天价”,接近指导价上限的2.5倍。最高限价摆在那里,他们会主动下调?如果物管公司未经半数以上业主同意自行上调物管费,业主能怎么办?谁来监管?

  羊城晚报Q友“长亭闲柳”:新规定说,小区车位物管费不得高于该车位小车停放保管费的30%。按现行小区室内停车场小车停放保管费标准每月每辆400元计算,就是每月每个车位120元。表面看,每个车位每月收120元管理费并不高,但问题是,此前已经收取了150-200元车位管理费的物管公司,会愿意将多收取的钱“吐”出来吗?据我了解,目前在天河、海珠一些大盘,每月收取150-200元车位管理费的小区很多。

  番禺网友“君子兰”:新办法肯定会引起车位管理费升价潮,现在番禺、南沙、花都等地不少楼盘,车位管理费只要几十块钱。新政一出台,哪个物管公司不想把私家车位的管理费提到120元/月呢?

  新浪网友:买楼签合同时,不管是否同意物管费收多少,只能乖乖地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上签字。交楼后,开发商原先承诺的服务没有兑现,你能怎么办?还不是乖乖地交物管费?看看那些每月每平方米收四五块钱物管费的小区就知道了。

  【主持人点评】

  物管费涨价已是板上钉钉的事,我的担心是:已经超标的收费没降下来,收费未达最高标准的又涨上去。如此,受苦受累的只有无奈的业主。

  看新政,可能限制乱涨价的门槛有两个:一是小区业委会,一是物价部门。物管费上调,需经半数以上业委会成员或半数以上业主同意。楼盘突破上限收费,必需经物价部门同意。

  不知道新政的制定者是怎样想的,感觉有点像搞“历史倒退”。大家都明白,小区业主维权的最好途径就是成立业委会,就物管费来说,征得半数以上业委会成员同意,远比征得半数以上业主同意容易得多,这也是物管公司熟知的现实。如此,对业主来说,岂不是不成立业委会更好?

  还有一点,要拜托物价部门,帮广大业主守好乱涨价之门,审批超过限价的物管收费时,多想想黎民百姓。闲时,顺便清理一下现有的物管费收费乱象。

  有两个小建议,一个给业主们:尽快成立业委会,因为物管费以及更多的权益需要维护;另一个给物价局:审查物管超限收费时,不妨引入独立的专业机构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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