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浙江丽水警方向被通缉记者道歉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31日13:57  金羊网-羊城晚报

  ■“记者曝上市公司内幕遭通缉”追踪

  据新华社电 记者从浙江丽水市遂昌县公安局和《经济观察报》获悉,昨日下午,遂昌县委宣传部及县公安局负责人已经前往北京,向因报道上市公司交易内部遭全国通缉的《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及报社当面赔礼道歉。

  近一个月以来,仇子明在其供职的《经济观察报》先后发表多篇文章,质疑上市公司凯恩集团在上市过程中涉嫌非法侵占国有资产、通过他人伪造土地使用权从上市公司套取资金等问题。凯恩股份以商业信誉被损害为由要求遂昌县公安局立案侦查。遂昌县公安局认定仇子明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对仇子明作出刑事拘留的决定(本报昨日、前日曾作报道)。

  丽水市公安局调查核实后认定,目前对仇子明因“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采取刑事拘留的决定不符合法定条件,7月29日上午10时,遂昌县公安局撤销了对仇子明的刑事拘留决定。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