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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警方赴京向被通缉记者道歉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31日15:06  新民晚报

  本报讯 综合消息:继前天上午浙江遂昌县公安局撤销对记者仇子明的刑事拘留决定之后,昨日下午,浙江遂昌县委宣传部及遂昌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前往北京,向仇子明及经济观察报社赔礼道歉。

  此前,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因报道位于遂昌县的上市公司凯恩股份内部交易的消息而遭警方网上通缉。

  在丽水市公安局调查核实后,遂昌县公安局的刑事拘留决定于前天被撤销,随后于昨天下午向当事人赔礼道歉。

  似乎是为了体现正式性,身着便衣的浙江省遂昌县公安局副局长李建华提出,要穿上警服,以表示当地警方对此次道歉的重视,并与一直沉默不语的仇子明握手。

  除了以遂昌公安局名义向《经济观察报》和仇子明道歉之外,李建华说,此次仇子明被通缉,系由凯恩集团名义报案。他们在立案和程序上确实存在“强制性刑事措施不合法定程序”的问题。并表示其上级主管公安机关正在对此调查,相应人员是否涉及渎职等问题,有待上级调查结果。

  丽水市公安局局长陈钟对媒体表示:“丽水警方将对该案件办理情况作进一步调查,查明情况后追究相关责任。”而遂昌县县委书记葛学斌也表示:“有关部门将严格以法律为依据,公开透明处理此事,欢迎社会舆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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