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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四月贩毒400余克被判15年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31日18:32  红网

  红网郴州7月31日讯(通讯员 谷英勇)短短四个月内疯狂贩毒400余克的王某,近日,经湖南省郴州宜章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被法院一审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2009年10月6日至2009年11月20日,被告人王某先后三次,流窜到郴州市华天大酒店与云龙酒店之间的人行道上,将75克新型毒品氯胺酮(俗称K粉)和毒品“神仙水”(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五支,贩卖给郴州市一吸毒人员胡某,得赃款3950元。

  2010年1月5日20时许,王某通过电话与“阿飞”联系购毒品“神仙水”30支予以贩卖,为了安全起见,约定用大巴车托运的方式从广东省佛山市发货至宜章车站。次日,王某得知通过客车托运的毒品已到站,遂前往宜章县汽车站找到车牌为湘L96425的郴州至佛山的大客车,在取得毒品“神仙水”正欲离开时,被公安人员人赃俱获。当场缴获的30支“神仙水”净重391.14克,经鉴定检出含氯胺酮及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MDMA)成份。

稿源:红网 作者:谷英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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