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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档案”晒工作

  衡阳县检察院是一个由81名干警组成的大家庭。2007年我到任之时,由于新老班子交替,这个“大家庭”中存在一些不和谐因素,少数干警存在着不想事、不干事的倾向。为此,我大胆实施了“阳光检务”,在院内醒目位置设立“阳光栏”,把干警的年终考评、提拔晋升、奖励处罚等,都按工作业绩和规章制度一起公开、公平、公正地予以张榜公示,这一做法取得良好效果。

  在我上任之初,我院把原来的一些老制度贴在“阳光栏”上,通过开展“我为检察献计策”活动,让全院干警积极建言献策。在此基础上,我们对所有制度进行全面规范和完善,重点修订了《目标管理考核管理办法》,按照以岗定责、以责定量、按量奖罚的原则,突出“比工作、比质量、比效率、比贡献”的考核新机制,形成了量化考核和绩效奖罚相结合的岗位目标绩效管理机制,变单纯的年终绩效考核为动态的绩效管理。

  在对部门的考核中,每年年初,我院党组要求部门负责人在全院干警大会上作述职发言,接受干警们的测评,并向检察长递交新年工作责任状。如果部门连续两年没有被市院评为先进,部门负责人就得引咎辞职。

  怎样让干警的业绩一目了然呢?我们建立了“业绩档案”,详细记录干警的办案数量、质量、奖惩、考勤、违法违纪及业务学习培训等十项内容。年底,将每位干警的“业绩档案”张榜公布。这样,工作的多与寡、优与劣就很容易比较出来了。去年底,我们对一名严重消极怠工的干警进行了诫勉谈话,扣发了他的绩效考核奖,并让其作出深刻检讨。今年初,我们根据“业绩档案”提拔了3位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肯吃苦耐劳的年轻干警。

  我院还制定了具体的《执法质量考核办法》,对承办人办理的案件各项指标进行量化评价,并分别制定了公诉、审查逮捕、自侦案件的质量评定表,让已经成文的办案流程和办案规定化为具体的考核指标,到年底,质量评定表分部门进行考核,作为个人评先的重要依据。

  实施“阳光检务”以来,我院实现了无办案安全事故、无错捕错诉、无超期羁押、无涉法涉检信访、无干警违法违纪的“五无”目标,连续两年被市院评为“先进基层检察院”。

  (采访:本报记者汤维骏 通讯员邹学韬陈润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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