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武汉7月31日电(记者李鹏翔) 武汉市认真调查执勤民警在湖北省委大院门口殴打一妇女事件,在处理当事责任民警的基础上,进一步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6月23日,湖北省妇幼保健院退休护士陈玉莲在省委南门无证越过警戒线时,武昌区公安分局水果湖街派出所民警在拉扯中行为粗暴,殴打致陈玉莲受伤,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武汉市公安局党委7月29日研究决定,免去武昌区公安分局政委陈建祥职务;责成武昌区公安分局局长朱正兴做出书面检讨,并在全局通报批评。此前,武汉市公安局对三位当事民警进行了处罚:肖邦明记大过处分,调离公安机关,郑志强、蒲全鸿两人记过处分。武汉市公安局还将此事通报全市民警,要求举一反三、引为鉴戒、严肃纪律,进一步严格队伍管理和文明规范执勤,耐心热情地对待每一位群众,坚决杜绝此类违纪问题再度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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