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通州原民防局长受贿“出卖”人防工程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1日03:27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朱燕)受贿、滥用职权,违规出具人防工程结建证明,致使人防工程面积减少,给国家造成损失1700余万元,日前,原通州民防局局长谷维臣被通州法院一审判刑15年。

  通州法院认定,谷维臣涉及4宗滥用职权的事实,造成损失共1700余万元。

  谷维臣造成损失最大的一宗滥用职权,是建规准许“蓝调沙龙雅园(绿野仙居一期)”开发商将当期部分人防工程放在下期补建,因最终无法补建,造成损失700余万元。2007年,谷维臣还违规批准“运河明珠”小区少建人防工程3001平方米。

  谷维臣11次受贿54万余元和1000美元。通州法院审理后认为,谷维臣犯有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判刑15年。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