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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保护规章将予废止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1日03:55  北京晨报

  晨报讯 (记者 王萍)对于含有加重企业负担、行业保护等方面内容的规范性文件,要予以修改或废止。昨天,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本市规章清理工作的通知》。根据国家要求,本市将对现行有效的全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本月底前,政府各有关部门将按要求将规章清理意见报市政府法制办,由市政府法制办依法按程序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审定后予以公布。

  《通知》要求,清理后,对于继续有效、废止和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将依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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