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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高温补贴每天6-10元实际执行补贴少消暑品多

  入伏以来,成都气温不断攀升,而市内大多数人仍顶着炎炎烈日,挥汗如雨地工作。按规定,在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的人有权享有用人单位每天发放的高温补贴。近日,华西都市报记者调查发现,不少用人单单位的消暑工作,绝大多数都是发放消暑饮料、药品,推迟下午上班时间。

  “在发放防暑降温费方面,国有企业做得比较规范,有些民营和非公企业对此重视不够,发放水平也参差不齐。”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说。

  据介绍,我省现行的高温补贴是2007年原省劳动保障厅公布的标准: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四川省补贴标准每人每天6元-10元。成都根据省上的标准,选择的每人每天8-10元。

  华西都市报记者姚长寿实习生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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