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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霆假释回家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1日12:06  新闻晚报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

  由于在监狱服刑时表现良好,且缴纳了2万元罚金,他被裁定予以假释。 7月30日上午,许霆踏出监区,重新回到外面的世界,这个27岁的年轻人一再感叹“自由真好”。

  7月29日,在高明监狱召开假释听证会后,佛山中院作出了假释的裁定书,上面写明:许霆在服刑考核期间获得嘉奖1次,2010年4月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已缴纳罚金2万元。佛山市中院决定对罪犯许霆予以假释。假释考验期自7月30日起,至2012年5月21日止。

  前一天,在广州呆了不到10个小时的许霆非常忙碌,在父亲的交代下,他拜访了几名代理他案件的律师和曾经出谋划策的老乡,原本想悄悄离开广州的他,无奈下又成为了媒体关注的焦点。

  在天河区繁华的体育西路,照相机、摄像机的簇拥下,许霆68元买了件上衣,69元买了条裤子,299元买了一双鳄鱼牌的皮鞋,15元理了理原本不长的头发。 “都是别人交代的,出狱了,以前的东西都不能要了”,面对众人的围观,许霆并没有太多的抗拒与不适,交钱、试衣、穿鞋,周围亮起的灯光似乎对他没有任何影响。

  “其实我也算不上什么名人,真算不上”,许霆不停念叨着,“忘记了我更好”。虽然和记者素未谋面,但是短短半天的时间,他已经显得和大家非常熟稔,不时拍拍你的肩膀,握握他的手,毫不羞涩。面对媒体扔过来的一个个问题,他显得十分坦然但又心怀小心,他不断强调,自己还是个罪犯,不能乱说话,更不能说错话。

  换了新衣、新鞋,在曾经工作过的“九毛九”餐厅吃了一顿山西面条,一海碗的面条不一会就几乎见了底。小伙子显得还有些遗憾,“在里面做梦都想吃老家的面条,现在反而吃不完了”。说完,又贪婪的喝了两口汤水。

  前晚8时 05分,许霆登上了K238次列车,“这么多年了,这趟车从来没变过。 ”

  今天凌晨2时40分,列车将抵达临汾站。许霆说,父母一定会来车站接他,“我让妈妈保密,可她几乎通知了所有的亲戚和熟人”。

  [案件回放]

  2006年4月,在广州打工的许霆利用ATM机出错的机会,从ATM机中取款17万余元后出逃,2007年5月被警方抓获。当年12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许霆无期徒刑。

  此案引起社会舆论高度关注。2008年1月14日,广东省高院将该案发回重审。广州市中院重审此案后,于2008年3月31日公开宣判,认定许霆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万元;继续追缴许霆未退还的173826元人民币。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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