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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役士兵服役条例修订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1日12:08  法制日报

  本报讯 记者杨傲多 通讯员赵明星 武天敏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日前签署第578号国务院、中央军委令,公布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

  新修订的现役士兵服役条例,以1999年6月30日公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为依据,根据新时期士兵队伍建设的新情况新要求,对士兵的服役管理、军衔、待遇保障和退出现役等制度作了修订完善。

  新修订的现役士兵服役条例在内容上一是将现行士官分一期至六期服现役改为分初、中、高三个等级服现役;二是对各类士兵的培训考核作出了具体规定;三是规范了士兵配备使用的有关规定;四是将士官军衔由一级士官至六级士官,改为下士、中士、上士、四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和一级军士长;五是完善了士兵医疗、家属随军、住房保障等待遇规定;六是对士兵退出现役的政策作了新的补充,实行更为灵活的退役方式。

  新修订的现役士兵服役条例,内容更加系统完善,政策规定更加科学规范,士兵服役制度的各项规定更加适应国家和军队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对进一步推动士兵队伍建设又好又快发展、巩固和提高部队战斗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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