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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生入户要罚:但可罚轻些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1日13:27  金羊网-羊城晚报

  动向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即,超生人口入户到底要不要处罚?此前各方口径相异,上周似乎有了新说法。

  此前的6月9日,媒体广泛报道:“六普”领导小组、公安部联合发文,要求对无户口人员,要经调查甄别后依照规定办理户口登记手续或恢复户口登记;对其中未申报户口的不符合计生政策的出生人口,要准予登记,不得将登记情况作为行政管理和处罚的依据。

  这消息很让某些人兴奋,以致不少媒体都打出《中国首次明确超生人口可落户》的大标题。

  然而,没过几天,计生部门出来澄清了。6月12日,多家媒体报道,某省的人口计生委官员强调,其实我国一直没有明文禁止超生人口登记入户,但同时必须依法依规对其父母进行处罚,包括公职单位要给予开除处理,以及缴纳一定的社会抚养费。

  这一前一后两条消息,把不少人看懵了。是否这个部门为了普查数据准确,大派定心丸?那个部门主抓计生大事,则不愿松口?

  上周,这项纠结似乎有了新说法。最新一期《瞭望新闻周刊》聚焦“人口普查数据真实性面临挑战”,其中不太显眼地提到:“为应对第六次人口普查的诸多难点,一些针对性的政策措施也日益明晰起来……在超生人口方面,对在人口普查登记过程中如实申报的政策外生育的人员,可按本省(区、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较低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该报道还举了北京市的例子:“根据北京市的政策,人口超生缴纳的社会抚养费是城镇全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全年人均纯收入的5~10倍。这次普查中,对京籍超生人口上户口将采取适当灵活的方式。肯定不按照最高限罚,5~6倍不算高”。

  文/那烂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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