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公明
[广州美术学院教授]
要建设文化强省,说一千、道一万,最根本的价值就是提高国民的文化素质;所谓的“文化强省”绝非可以等同于“文化金牌强省”。
想想以往建设“文化大省”、“文化发展战略”等历史教训:在文化建设的旗号下通过立项目来圈地、要公共财政巨额投入,然后通过项目批发、承包、验收等种种环节让各种利益集团、各种所谓的“文化人”逐层分享出自公共财政的利益;为文化名流锦上添花,为富人打造高雅殿堂,而占人口绝大部分的底层社会受益甚微;所谓的“地方文化开放”往往是开发一处就破坏和摧毁一处的文化原生态,是对地方文化资源的不可逆转的摧毁……
以上种种,实远未能全面揭示其弊端,然而其严重性、危害性能不令稍有文化良知者痛心疾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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