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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旗背后的执行故事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2日01:44  淄博新闻网

  近日,家住北京市昌平区水电批发市场的许家泽专程从北京赶到淄博,将一面鲜艳的大红锦旗送到淄川区法院执行局。许家泽为何要不辞路途遥远,专程来淄博送这面锦旗?这其中蕴涵着怎样的故事?事情还得从一起执行案件说起。

  今年6月6日,淄川区法院接到北京市昌平区法院关于申请人许家泽与被执行人杜某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的委托执行函,该案依北京市昌平区法院(2009)昌民初字第9915号民事判决书为执行依据,执行标的81800元。收到委托执行函后,淄川区法院当日就办理了委托执行立案相关手续,并转交本院执行局进入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杜某,户籍所在地淄川区罗村镇。执行局执行庭收到这起委托执行案后,立即进行了全面的准备工作。但在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法律文书时发现,杜某家一直上门落锁。经调查了解到,杜某户口虽仍在此地,但长期在外做生意,全家人已很长时间不回家,除无人居住的房屋外,也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

  这样,委托法院认为被执行人和执行财产均在受托执行法院当地的理由已不成立。根据现有的调查材料,将这起委托执行案件立即退回委托法院顺理成章。

  但是,如果案件就此退回委托法院,可能再也无执行成功的希望了。看着申请人那无奈的眼神,淄川区法院的执行法官们暗下决心:为了法院和法官的荣誉,一定要给当事人一个交待!

  法官们分析认为,虽然杜某下落不明,但一定有房产、交通工具、银行资金等线索。执行二庭庭长陈洪刚果断发出命令,全面调查被执行人及其妻子的身份证号码、银行账号、车辆登记、股票账号、房产登记等情况。执行法官、协助法警和书记员立即兵分几路,在淄博市范围拉开一张协助调查的大网。

  功夫不负有心人。6月9日,银行查询组传回好消息,被执行人在内蒙古清水河县农行有存款7万余元。但银行方面表示,只能查询不能异地冻结或划拨,冻结划拨只能到存款银行实施。

  为防止被执行人将该笔存款支兑出去,就必须及时赴内蒙古实施冻结划拨措施。这时已是周五下午4点多,陈洪刚庭长立即调兵遣将,马上成立了三人执行组,并在下班前向上级领导作了汇报,得到了领导的支持。

  这次执行开启了淄川区法院受委托执行案件赴省外执行的先例。

  6月10日星期六,执行组加班加点准备好了法律文书和赴外地执行报批手续。次日早晨6点,执行组踏上了执行的征程。车行至河北石家庄赶上路段施工,堵车2个多小时,同志们忍饥挨饿,直到下午2点多,才匆匆在路边店吃了点饭。“祸不单行”,车行至山西太行山路段时,又堵车3个多小时。11日晚11点50分,辛苦奔波近18小时,执行组一行终于抵达内蒙古清水河县。在当地一个小旅馆住下后,因时间太晚大家只好每人一碗方便面充饥。

  6月12日一早,执行组就赶到清水县农业银行,迫不急待等着开门营业。银行当天办的第一笔业务,就是协助淄川区法院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

  办理停当后,淄川区法院执行局又及时将款项交到申请执行人许家泽手中。手捧执行款,许家泽感激不已:“我没想到,你们对待当事人这么热情;也没想到,你们的工作这么认真;更没想到,你们的心地这么好!”

  至此,淄川区法院这次特殊执行宣告胜利结束。

于磊 尹建军 武建强 韩克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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