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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版佘祥林蒙冤入狱27年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2日02:29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据《中国日报》报道 美国得克萨斯州男子迈克尔·格林,于当地时间7月30日“重见天日”。为一桩别人犯下的强奸案,他已在休斯敦一所监狱被囚禁了整整27年。

  格林所涉的强奸案发生于1983年,当时他还只是一个刚满18岁的少年。案发当时,4名男子在休斯敦北部的一个电话亭劫持一名女子,把她带至一处偏僻地点,其中3人对女子实施强奸。事后,罪犯遭警方追捕,弃车逃跑。当时格林刚好经过这里,被当成犯罪嫌疑人被捕。

  那名女受害人最初识别罪犯时,并没有指认格林。然而,在稍后的照片甄别中,她一口咬定格林就是罪犯之一,而其他的几名犯罪嫌疑人仍不知所终。最终,格林成为这起强奸案的唯一获罪者,被法庭判处长达75年的监禁。

  格林服刑期间,不断致信得州议员、哈里斯县地区检察官办公室和其他一些机构,力陈自身清白。2008年,帕特·吕科斯就任哈里斯县地区检察官。在数次收到格林的鸣冤信后,吕科斯查阅了格林案的卷宗,发现此案似乎藏有蹊跷。同时,她发现格林在入狱之后从未停止过为自己鸣冤。熟悉犯罪心理学的吕科斯认为,一个真正的罪犯是不会有如此恒心的。于是,她成立了案件重审部门。已定案二十多年的格林强奸案,由此重新进入检察官视线。调查人员利用当年的女受害人衣物等证据,与格林的脱氧核糖核酸(DNA)进行比对,排除了格林是凶手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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