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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假商标再打假 机关算尽罪难逃

  经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朱军和王学芹因犯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罪,近日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七个月,并各处罚金4万元、3万元。

  2009年6月以来,朱军化名“王冠福”,以上海亚贸公司名义在网上与蚌埠市赛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联系,求购对方生产的汽车点火线圈,并主动提出线圈上所贴“博世”商标由亚贸公司提供。同时,朱军通过某商标代理公司向德国博世公司“举报”,要求对方出具商标授权委托书进行打假。2009年8月,朱军得知商标授权委托书已经批了下来,即安排王学芹和不知情的李某从上海到蚌埠“打假”。

  8月19日,王学芹要求赛华公司将朱军提供的3000张假“博世”标签贴到点火线圈上。随后,李某到工商部门投诉赛华公司,并带工商人员赶到“制假现场”。后赛华公司发觉不对,向公安机关报了案。9月5日,朱军在新疆落网,几天后王学芹主动投案。

  (高振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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