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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野生水生动物?先办许可证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2日03:26  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8月1日讯 (记者张娜)想经营野生水生动物?必须先办许可证才行。今天上午,济南市渔政监督管理处来到济南动物园,进行水生野生动物执法普法教育活动。

  今天上午在济南动物园,市渔政监督管理处处长张国永告诉记者,我国现有的4000多种脊椎动物中,水生野生动物占70%以上,已有92种鱼类被列为野生绝迹、濒危、易危、稀有等级。“经营利用娃娃鱼、鲟鱼、红珊瑚、海豹、海龟等水生野生保护动物及其制品,都必须到渔政部门办理经营利用许可证。”张国永说,私下非法经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将没收售品,并处以其价值10倍以内的罚款。

  市农业局相关负责人称,我市将集中开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大检查,重点检查酒店、市场、游园观光场所水生野生动物的经营利用情况,全面推行水生野生保护动物经营利用许可制度并建立数据库,开展对水生野生保护动物具体经营利用情况的调查和资料整理。

  执法人员提醒,市民若发现有未经许可经营利用国家水生野生动物的行为,可拨打83186128或83186130举报。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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