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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牌污损被罚60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2日07:20  深圳特区报

  

号牌污损被罚6000元
交警在南坪快速检查一辆未悬挂车牌轿车。深圳特区报记者 张耀波 摄

  深圳特区报讯 (记者 赵新明)昨天是《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的第一天,市交警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专项整治行动,查处涉牌涉证违法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记者获悉,市交警局昨日在全市范围内共设置查车点23个,出动执勤民警320名,共查处各类涉牌证违法39宗。其中包括变造号牌3宗,涉嫌无行驶证、无号牌新车3宗,不按规定安装号牌2宗,不按规定悬挂号牌11宗,遮挡、污损号牌18宗。

  污损号牌被罚6000元

  昨天,记者跟随交警前往我市多个查车点进行走访。下午3点40分许,位于北环大道银湖路段的查车点拦停了一辆涉嫌污损号牌的垃圾车。民警在检查中发现,该车辆前后号牌均沾满了油迹和污物,基本无法识别其号牌信息,责令司机汤某立即清理号牌污垢协助调查。

  数分钟后,汤某用清水和抹布将号牌擦拭干净。然而,眼前的一幕,又让民警大吃一惊。记者在现场看到,司机汤某驾驶的这辆车车尾所印的放大号牌为粤B953XX,但其前后车牌的号码却是粤B914XX,其放大号牌与所挂车牌明显不符。汤某支支吾吾,表示车经常由不同的人驾驶,他也不清楚。

  针对汤某所驾车辆号牌严重污损的情况,民警根据《条例》第29条在现场开具了交通违法处罚告知书,对汤某处以罚款6000元、吊证六个月。针对车辆放大号牌与悬挂车牌不符的情况,交警部门对该车施以暂扣,并将做进一步调查处理,以确认该车是否涉及假、套牌等其他违法行为。

  交警部门表示,《条例》实施前,诸如污损号牌这样的违法行为仅罚款200元,如今罚款额度是以前的30倍。

  “临牌”未贴被罚6000元

  记者在走访中发现,经过媒体前期大力的宣传报道,绝大多数司机对新《条例》内容有所了解,但有个别司机,对《条例》一知半解甚至毫不知情,导致部分违法行为的发生。在昨天下午的查处过程中,交警部门多次查获已上路车辆未按规定在前、后挡风玻璃粘贴临时通行牌证的情况。其中,在南坪快速的查车点,一辆临时牌照号为粤B7U6XX的宝来轿车,只是简单地将临时车牌放在前、后挡风玻璃下方。当司机李某听闻自己可能因为违反《条例》规定遭受6000元处罚时一度面色沉重。“我平时很少看报纸,所以对这次的新《条例》不太了解。早知道是这样,唉……”交警部门表示,诸如临时号牌未按规定张贴这样的情况,此前属于轻微违法行为,但在新《条例》中,特别明确了对其的处罚内容,因此也不能姑息。

  醉酒驾驶罚3000扣证6个月

  新条例实施后的第一宗醉酒驾驶也出炉。昨天凌晨3时许,口岸交警大队民警在处理福强路沙嘴路一起追尾事故时,发现男司机钟某浑身酒气,酒精测试显示其血液酒精浓度高达205mg/100ml,远远高出80mg/100ml的醉驾临界值。根据新条例规定,钟某被依法拘留15日,处以3000元罚款,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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