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沙8月1日电记者赵文明阮占江通讯员刘新文凌洁小到县级单位,大到厅级单位的证明,统统能出具,湖南省攸县农民刘雷鼓采用私刻公章的方式,3次成功骗得贷款128.5万元,从中获得好处费44.5万元。攸县人民法院近日开庭审理了此案。
2009年6月,攸县广播电视局职工丁某听说刘雷鼓在株洲某银行里有熟人,遂找其帮忙到银行办理房屋抵押贷款。刘雷鼓找到株洲某银行工作人员何某、海某打听相关事宜,得知丁某出具的收入证明过低后,便找人私刻了“攸县广播电视局”的公章,并制作了丁某的假收入证明成功贷到36.5万元。刘雷鼓扣下2.5万元,称在办理贷款过程中用了。
2009年8月至9月,刘雷鼓如法炮制,私刻了“攸县卫生局”、“内蒙古科尔沁飞腾牧业有限公司”的单位公章,分别为攸县第二人民医院护士文某及攸县人贺某办理贷款92万元。其中的42万元挪为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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