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以卡养卡骗钱获刑7年

  本报讯(记者 李广军 通讯员 李少先)在公交车上捡到多人身份证复印件后,利用虚假信息向多家银行申办信用卡,用以卡养卡的方式骗取银行资金9万余元。记者昨日从开福区法院获悉,该院一审判决这起信用卡诈骗案,被告人姚某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退赔银行损失。

  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3月份,姚某在长沙乘坐公交车时,捡到多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因炒股亏损,自己的信用卡也因透支被催还,经济陷入困境的姚某遂产生以拾到的身份证复印件到各银行申请办理信用卡,套取银行资金的想法。2007年9月至2008年8月,姚某利用这些身份证复印件和根据身份证信息伪造的个人档案、收入证明、工作证等其他虚假信息资料,分别向5家银行申请办理信用卡;2009年10月,姚某用一张信用卡的信用额度偿还另一张信用卡的透支方法提升信用额度,共从这5家银行套取资金92000余元。但因无法按时还款,银行不断催还,且滞纳金、利息等其他费用不断累积,自己又确实无法偿还套取的银行资金,姚某最后主动向公安机关自首。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