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已经公布,规划对长三角地区的战略定位、相关城市的功能布局及区域发展目标有了明确的表述,但没有明确是否有专门的部门或某个省市来牵头或作为规划推进落实的主体。
近日在由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办公室主办的《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学习培训班上,有关专家认为,尽管还没有一个跨区域的权威性机构去推进组织规划的落实,但在各省市的“十二五”规划中应该落实和贯彻《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的要求,浙江大学教授陈建军认为,如果有一个具有公信力和号召力的决策咨询机构,比如建立长三角协调会议,作为将来《长三角地区区域规划》落实的一个“托盘”,则更能推动长三角一体化的进程。李继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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