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的所需资料:
1.土地使用权证或土地出让合同、图或拔地文、图;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及附图;
3.质监合格证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满一年)。
(二)超层、加单元的所需材料:
1.土地使用权证或土地出让合同、图;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及附图;
3.质监合格证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满一年);
4.规划部门出具的罚款交清票据;
5.补交土地出让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结建费的票据;
6.规划部门的处理意见。
(三)单位划拨土地的存量房所需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
2.土地使用权证或土地出让合同、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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