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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扎”眼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2日21:12  红网

  

不再“扎”眼

  (王乃玲/图 来源:红网)

  针对少数公务车辆不遵守交通法规,乱用警灯、乱鸣警笛、乱闯信号灯的交通违法现象,河南省公安厅在报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后,决定自7月29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取消豫O号牌,所有党政机关和政法机关使用的豫O号牌,全部采用自编自选方式更换为民用号牌,转籍至各省辖市车辆管理所。(8月2日《人民日报》)

稿源:红网 作者:王乃玲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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