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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遭遇重复罚款 网友发帖投诉获解决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2日21:50  红网

  相关帖文:洞口县各政法部门互相推诿,重复罚款迟迟不退

  红网长沙8月2日讯(记者 刘灿)开假发票偷税被洞口县税务局行政处罚,可是却被公安局和检察院重复罚款,这让被处罚人张华十分气愤,为此,他在红网《百姓呼声》栏目发帖,晒出自己的遭遇,希望能够拿回重复的罚款。在县政法委相关领导的协调下,洞口县公安局退还了张华上交的罚款,目前,张华已经领到属于自己的钱。

  2010年4月14日,洞口县公安局受理了县国税局移送的张华逃税案,张华由于开假发票偷税被洞口县公安局传讯。4月26日,县国税局以洞国税罚字[2010]第001号文书,对张华下达了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后案件已送至县检察院,检察院暂扣张华人民币48128.75元,做出无罪释放,不予逮捕决定,案件退回县公安局后,县公安局又代国税局收取张华罚款48000元。

  “罚款我认了,是应该的。但是我就是弄不明白,为什么检察院和公安局对我重复罚款,而且重复的罚款为什么不能退给我?”在无罪释放后,张华要求县公安局或检察院一家必须退还其一笔款项。为此,他选择在网上发帖,寻求帮助。

  针对重复罚款的投诉,洞口县委、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发来回函称,张华的帖子引起了洞口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许文龙同志当即呈送县委副书记周乐彬同志阅示,周乐彬同志责成县委、县政府督查室会同县委政法委纪检组调查处理。

  经查,在6月14日,洞口县政法委即主持召开了县公安局、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参加的协调会议,会议决定,由县公安局退还此项罚款。“张华在7月9日到县公安局办理退还该罚款有关手续,县财政正在办理国库退库手续。”

  8月2日下午,记者电话连线张华,张华告诉记者,他已于7月26日领到了被公安局收取的48000元罚款。

稿源:红网 作者:刘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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