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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车穿上民用车“马甲”利欤弊欤?

  针对少数公务车辆不遵守交通法规,乱用警灯、乱鸣警笛、乱闯信号灯的交通违法现象,河南省公安厅在报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后,决定自7月29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取消豫O号牌,所有党政机关和政法机关使用的豫O号牌,全部采用自编自选方式更换为民用号牌,转籍至各省辖市车辆管理所(据8月2日《人民日报》)。

  公务车专用车牌的存留,一直是个争议的话题。公务车穿上民用车“马甲”,社会对公务车的监督是会加强还是会削弱呢?仔细想来,两种观点都有道理。

  媒体曾报道多起公车闯关冲卡、欺凌群众的事件,平日里一些公车抢行、占道或肇事等问题也相当突出。这说明有的时候,“公车”的金字招牌,恰恰成了某些人违法乱纪的“通行证”。取消公务车辆专用车牌,相当于抹掉了“特权”的痕迹,将党政机关车辆和普通车摆在了同样的地位,似乎有利于社会各界对公务车的监督。

  然而,话又说回来,保留特殊的公车车牌也有方便群众监督的好处——一望即知车辆姓“公”还是姓“私”,社会监督便自动生效。那些耍威风、行特权,违法违规、假公济私的公车,起码不得不对“雪亮的”群众眼睛有所顾忌。相反,如果抹去了公车的特殊标识,客观上正中欲行特权者的下怀,刚好让他们能“大隐隐于市”,车主们暗行“马路腐败”甚至别的什么“腐败”,岂不更方便自如?这么做无疑会为公车私用、乱用创造条件。以前一些公务车去某些场合害怕公众监督还会遮遮掩掩,现在换了普通车牌就会更肆无忌惮,公众也无法监督。

  上述的公车车牌存废“悖论”告诉我们,公车车牌该保留还是该废除,其实并不是个“问题”。整治特权公车,广大人民群众是举双手坚决拥护的。但一味地拿车牌来说事儿,却是本末倒置。因为,车牌只是一个符号而已,车牌的特权实际上是人的特权。只要人的特权缺乏监督,无论公务车改挂什么牌照,都有腐败的机会与空间。只有从制度上完善针对公务人员的约束,才是根治特权公车的正确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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