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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不诉,听听群众代表意见

  “鉴于你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态度较好,且通过了听证,我院对你作不予起诉的决定……”7月29日,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检察院检察官向当事人李某宣布了不起诉决定书。

  年逾六旬的李某因丈夫肠胃不好,听说用罂粟果烧汤可以治疗胃病,今年初便向别人要了两颗罂粟果,随手种在自家门前的自留地上,到了4月已经长出932株罂粟,并开花结果。5月,派出所民警发现后立即对李某种植的罂粟进行了铲除,李某自己也认识到罂粟是毒品原植物,种植是违法的,遂到派出所投案自首。7月15日,公安机关以李某涉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移送武进区检察院审查起诉。鉴于李某的犯罪情节较轻、认罪态度较好,办案检察官认为李某符合不起诉条件。7月25日上午,武进区检察院依法对李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区人大代表等5名群众代表参加,参与听证的群众代表一致希望检察机关能对李某从宽处理。

  武进区检察院检察长金万新告诉记者,该院今年初建立了不起诉案件听取群众代表意见制度:对拟不起诉的刑事案件,必须举行听证会,且至少邀请三名以上群众代表出席,并认真听取群众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确保了办案更透明、更规范、更公正。“符合不诉条件的案件,是否不诉,都要听听群众代表的意见,这样一来,办案就公开、透明了,说情的自然就少了,干警执法也容易做到公正、廉洁了!”金万新说。

  据统计,今年以来,该院共不起诉交通肇事、未成年犯罪、轻伤害等刑事案件30件30人,通过听证会听取群众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不但增进了群众对检察执法的了解和监督,而且使一些群众代表主动协助检察院做有关涉案当事人的调解工作,进一步增强了化解社会矛盾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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