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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输光“生意本” 绑架幼童敲诈4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3日02:33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林小明

  通讯员 吴雅芳

  本报讯 “我就是想要钱,没有其他恶意的。”“我真的是受人指使的啊!”庭审上,当公诉人提出,犯罪嫌疑人熊某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结伙绑架他人,应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时,熊某的眼泪像断线的珍珠簌簌往下掉,不停为自己辩解。她自称,为了还赌债,在他人的怂恿下,绑架小孩敲诈钱财。昨天,此案在晋江法院开庭审理,将择日作出判决。

  26岁的熊某来自江西,此前在晋江池店务工。据警方调查,今年4月1日傍晚,熊某伙同一名四川男子(在逃,另案处理)经预谋后,窜至晋江市池店一超市门口,由熊某购买玩具,后利用玩具将5岁的小东(化名)引诱带至晋江磁灶一出租房内。熊某以一晚上20元的价格向张某租了一个房间。随后,熊某在租房内,用手机拨通小东母亲申某的电话,索要4万元,否则申某将见不到其儿子。申某报了警。

  晋江警方接警后,迅速出动,经秘密侦查布控,于当晚10时许,包围上述出租房,解救出小东,并将熊某捉拿归案。

  落网后,熊某自称,10多天前,丈夫徐某给了她3.5万元,这笔钱是作为摆摊做生意的资金,可她好赌,便跑到赌场去,准备将此前赌输的钱全部赢回来,岂料,这笔钱全搭进去了。

  想到丈夫有可能因此跟自己离婚,熊某狠狠心,决定找条发财路。事发当天,她在赌场碰到一名四川男子,对方也赌输钱,便鼓励熊某一起绑个小孩敲诈一笔。按计划,由熊某骗小孩。熊某原本打算骗一个年纪较大的男孩,但男孩不肯跟她走,她只得转而骗年纪较小的小东。随后,四川男子骑摩托车将熊某和小孩一起载到磁灶。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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