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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霆出狱了相关法律还未出炉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3日02:35  京华时报

  曾因在ATM机上多取款被判无期的许霆因获得减刑一年,提前假释出狱。许霆的父亲此前一直表示要为许霆做无罪申诉,最近也改变了想法。他有些无奈地表示:“我本来希望国家能够早一点把有关取款机的法律健全。许霆都服刑3年多了,相关的法律还没出来。”

  许霆的罪名是故意盗窃罪。如果银行的自动取款机没有出现过错,许霆是无法正常取出钱款的。取款机的失常诱使了正常公民的犯罪动机。许霆案后,有关方面应该加紧制定、完善这方面的法律,让银行和公民的权、责得到清晰的法律界定,让公民的“无恶意行为”能得到法律保护,让银行的责任得到强化和规范。可一转眼三年过去,许霆都出狱了,相关法律条款仍然未能出炉。应当追问,到底是有关部门的懈怠,还是修改程序的迟缓,抑或是完善环节的繁琐。

  许霆案后,不少地方出现“许霆第二”“许霆第三”锒铛入狱的情况。自动取款机出了问题,就一律是储户的责任,却鲜见银行方面出来道歉。培根说:“一次不公正的判决,其恶果相当于十次犯罪。”这种反常行为会加剧人们的“司法恐慌”,降低司法公信力。

  许霆出狱后表示:“银行应该是为人民服务的,不应该因为类似的意外再发生悲剧。银行应该为储户考虑,出了这些事情,我想银行多少会有些内疚的。”这话不仅仅是说给银行业听的。但愿我们的相关法律能早日得到修正。

  摘编自《南方都市报》8月2日文/雷泓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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