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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裴晓兰)加油站员工赵某被控在离职前利用职务便利将1万余元的加油款侵吞。记者昨天获悉,赵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已被起诉至顺义法院。
去年9月,赵某开始在北京石油分公司顺义六环李桥东加油站任加油员,该加油站平时都是由加油员收取现金,之后再上交。去年11月3日,公司将赵某辞退。赵某走之前,没有将自己收取的11359元加油款上交,而是将钱款侵吞。
公诉机关认为,赵某利用职务之便,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应当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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