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省钱“妙招”
拔路边的树
绿化自家公司
□晚报记者 鲁燕
公司搞绿化没钱买树怎么办?有家公司的基建经理侯某想出了“妙招”,让员工去偷路边的绿化树。昨天,这名侯经理和他的3名员工同犯盗窃罪,判处罚金1.4万元。
为省钱偷路边绿化树
侯某是一公司的基建经理。
今年,公司要搞绿化,侯某为省下这笔买树钱,就想出了一个“妙招”——去偷路边的绿化树。
随后,侯某就开着车在郑州各处转了转。他发现,花园北路与迎宾路附近的绿化带里树很多,而附近人很少。
今年3月20日下午,侯某找到员工王某商量后,就决定让王某带领大王、小王等十余个民工,携带铁锨、斧头等工具去偷树。
下午3点多,侯某开车将他们送到了花园北路与迎宾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西,并吩咐他们天黑了再“干活 ”。
到了晚上10点多,王某等人开始挖树。可刚挖了24株“红叶李”、10株“大叶女贞”,就发现路边有人。 因为怕被抓到,他们就将树留下,逃离现场。
重回现场被抓获
第二天一大早,负责绿化养护工作的程先生、谢先生发现绿化树被刨倒。
“我们当时估计是有人偷树。”程先生说。他们立即打电话报了警,并坐在绿化带对面的一个废旧工厂门前,等办案人员来。
就在此时,一辆面包车停在了绿化带旁。
“我当时看见车上下来几个人拿着绳子等东西往绿化带走,感觉不对劲,就喊了一声‘你们干啥的?’ ”程先生说。
那几人看见有人,飞速跑回车上,开车逃离现场。程先生跑着记下了车牌号。
办案人员赶到现场,程先生将刚才的情况告诉了办案人员。
4月10日,办案人员将王某抓获归案。王某归案后,将侯某、大王、小王等人供出。
王某称,他们第二天是打算把挖倒的树运回去的。没想到那么早会有人在。平常那块儿很荒凉,基本上没有人。
非法占有,以盗窃论处
经统计,被盗的“大叶女贞”树10株,价值2000元,“红叶李”24株,价值约1500元。
昨日,惠济区法院认为,侯某、王某、大王、小王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判处罚金1.4万元。
线索提供 崔娟娟 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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