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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金一半奖励举报人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3日04:14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月起重罚公众场所安全疏散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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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李冀珩通讯员黄忠)记者昨日从中山市消防支队了解到,自8月起,中山市将对重点公众聚集场所安全疏散违法行为实施重罚,并将罚款的一半金额奖励给该违法行为的举报人。

  连日来,中山市消防部门工作人员主动上门,来到被列入举报奖励范围的884家公众聚集场所,张贴中山市最近制订的重点公众聚集场所安全疏散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并向各场所负责人宣讲公众聚集场所安全疏散的相关标准和要求。

  “你这里在大门的两侧摆放促销产品,一旦发生事故,将影响顾客的安全疏散,甚至可能造成严重后果,必须马上纠正,撤走违规摆放的物品!”7月26日下午,市消防局防火处对石岐区某大型商场检查时,责令有关负责人立即改正这一明显的安全疏散违法行为。

  带队检查的消防局防火处副处长王冬表示,8月1日起,像此类安全疏散违法行为一旦被市民举报,消防部门将于24小时内前往现场核查,核查属实后立即进入行政处罚程序,并在受理举报后15个工作日内将处理情况反馈给举报人。

  除了上述问题外,检查人员对该商场的安全疏散设施表示满意。在一楼一个通往室外的安全出口门,检查人员发现商场安装了安全控制与报警逃生门锁系统,该系统使顾客在紧急情况下可以迅速打开门疏散到室外,而门外的人却无法进入商场,解决了营业期间防火与防盗的矛盾。

  据悉,这是近年来中山市消防部门一直在大力推广的消防安全技术防范措施,目前有相当部分公众聚集场所安装了该系统。据消防部门介绍,下月起,对于营业期间擅自加锁或使防火锁处于锁闭状态的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进行处罚外,还将责令该场所增设安全控制与报警逃生门锁系统。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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