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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汽车消费申诉增124%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3日04:14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罗林)记者从佛山市12315中心了解到,今年上半年,全市工商系统12315申诉举报网络共受理申诉案件4094件,同比增加1328件,增幅达48.01%。作为主力消费品,佛山汽车申诉增幅远高于平均水平,该中心共接到汽车类消费申诉177件,同比增长124%,其中仅第二季度就受理109件。

  服务投诉占四成

  据悉,综合投诉比例提高与车商在此前的大举扩张时服务水平没有相应提升有关。服务申诉的比例超过四成。主要申诉问题为服务态度差、技术水平低、收费不合理、欺诈销售以及零部件更换等待时间过长等。佛山12315中心工作人员介绍,不少消费者在平时保养、维修时不注意收集相关维修单据,缺少维权证据造成维权难。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产品投入流通后发现存在缺陷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及时采取警示、召回等补救措施。否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四十七条规定: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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