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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涨价一年很多消费者仍不知情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3日04:57  大众网-大众日报

  一边是赚钱能力冠绝全球、高管薪酬令人惊羡,一边却在不断提高各种公众服务项目收费。 最近,由深圳、广州等地肇始,影响众多城市的银行同城跨行ATM取款手续费涨价事件引发了广泛关注。

  这样的调价是否合理合规?银行是否尽到了足够的告知义务?记者采访了相关银行、消费者、律师和专家。

  存1年利息36元,取款被收16元

  最近深圳市民张小燕有点郁闷,因为急需现金1万元,她持工商银行的借记卡在农行的ATM机上分4次将款取出,结果却被收了16元手续费。

  “这样太不公平了,我们在银行辛辛苦苦存上1万元,1年的活期利息只有36元,而这样取出来就要16元。”张小燕说。

  据了解,虽然各家银行同城跨行取款收取的手续费标准差异很大,但银行最近不断提高此项服务的收费标准是不争的事实。早在去年下半年,深圳地区的中行、农行、 工行、建行、 招行等主要银行同城跨行手续费就由每笔2元调高到4元。

  广发行等部分银行则是从7月开始涨价的。今年6月8日,广发银行在其网站上发布公告称,从7月1日起正式涨价,以前跨行取款手续费为每月前三笔免费,第四笔每笔收费3元;而现在每月前三笔免费,第四笔则要收取每笔4元的手续费。

  提高手续费是否属于“想涨就涨”

  深圳提高跨行取款手续费已经1年多,但很多消费者仍然对此懵然不知。记者在深圳一些银行的大堂内见到了相关收费的价目表,但在ATM机上,却没有银行张贴的告示。因此,一些消费者质疑,银行提高跨行取款手续费是否属于“想涨就涨”,并没有完全履行相关程序和应尽的告知义务。

  张小燕说,手续费涨价一年多,但很多消费者不知道,这说明公众的知情权没有得到保障。

  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冬说,取款手续费跟风上涨,是违背契约精神的。银行在发放银行卡时,与用户签订的开户协议中对于收费项目往往含糊其辞,单方面提价也没有通过必要的协商和听证,有违公平契约精神。美国最新的金融监管法案强调了对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而我国对金融消费者权益的承认和保护一直存在空白。

  “被涨价”是否属于垄断行为

  这些年来,有关银行提高公众服务项目收费的消息不绝于耳:小额账户管理费、点钞费、跨行查询费、取款手续费……其理由都是成本问题。但另一方面,中国的银行却成了世界上最赚钱的银行,英国《银行家》杂志2009年公布的世界1000家大银行排行榜显示,中国工商银行以213亿美元利润额位居全球银行获利榜首。与中资银行形成反差的是,外资银行在中国提供了较大优惠。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网站显示,自2009年起,花旗借记卡“境内外本行及跨行ATM机取现、查询手续费全免”。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正伟说,四大国有银行在不长的时间内统一提高价格,这是典型的协同涨价,可以视为协同垄断。

  丁剑平表示,银行敢于说涨就涨,归根结底还是缺乏竞争,中国银行业垄断格局尚未打破。如果说银行依赖收取这些手续费来提高中间业务收入,那就更可笑。这种低端的“中间收入”,只能凸显银行业竞争力低下。

  (据新华社深圳8月2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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