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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修”不是“包修”一字之差决定是否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3日06:18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记者乔奇 通讯员姚丰 沈国和报道:保修卡上标明“保修三年”,一年后到商家维修却要收费。尽管杨先生想不通,但商家实际上并无过错。

  黄陂区的杨先生一年前购买了一台豆汁机,商家出具的维修卡上标明“保修三年”。几天前,豆汁机发生故障。杨先生将机器送回专卖店,工作人员将机器故障排除,索要维修费。

  说好“保修三年”,怎么还要收费?杨先生据此认为店家“不讲信用”,遂向消协投诉。消协工作人员调查后发现,杨先生提供的维修卡上,确实写的是“保修三年”,而不是“包修三年”。依据有关规定,认为商家对此并无大的过错。最后经调解,商家减免了杨先生部分维修费。

  消协提醒消费者,要分清“包修”和“保修”。目前,国家对包括小家电在内的23种“三包”商品作出规定,所谓“包修期”是指“三包商品”的三包有效期,一般为一年。三包有效期内,经营者为消费者维修商品质量问题,不得收取任何费用。而“保修期”是指非三包商品的“保修期”,或者三包商品除去第一年以后的“保修期”,在这个期限内,经营者为消费者维修商品质量问题,可以收取零件成本费,但不能收取维修费用。说到底,保修就是“帮你修理”,但是要收费;包修就是“免费帮你修理”。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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