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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无牌车 研究生肇事获刑三年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3日06:19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一男子无证驾驶一无牌照汽车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致一行人死亡后逃逸。记者昨日从洪山区法院获悉,这个有着研究生学历的肇事者,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刑3年。

  据了解,肖某是仙桃人,在某名牌大学研究生毕业后,在光谷一家投资公司就职。不过,拥有研究生学历的他,并没有强烈的法律意识,对违法驾驶抱有侥幸心理。

  去年10月12日凌晨,肖某驾驶一辆黑色轿车由东向西行驶,当行至雄楚大道小河西村路段时,突然发现前方有一行人正自右向左横过马路,躲闪不及的情况下,肖某驾驶的汽车前部右侧与行人赵某相撞,在致使赵某受伤倒地不起后,肖某当即驾车逃逸。后经鉴定,赵某因严重撞击导致全身多处外伤并发多器官功能衰竭,经医院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

  警方同时查明,肖某在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车上路,而其驾驶的黑色轿车是一辆未经依法登记的黑车,且悬挂的车牌也是伪造车牌。

  近日,洪山区法院审理认为,肖某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但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并有一定的悔过表现,且主动赔偿被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故依法从轻处罚,判处肖某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三年执行。

  (记者蒲哲 通讯员洪法 实习生蔡甜 张小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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